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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女性不能进行药物流产?

来源:华都 | 时间:2024-03-13



哪些女性不能进行药物流产?避孕失败后,女性希望选择副作用好、副作用小的堕胎方法。不需要手术的药物流产往往是她们的首选。但是药物流动对女性危害很大,对患者的身体要求也比较高,并不是所有女性都能进行药物流产。
  哪些女性不能进行药物流产?
  1.药物流产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。一般来说,在绝经后49天内,尿液妊娠试验呈阳性,要求终止妊娠的妇女必须在药物流产前接受b超检查。只有在确诊为宫内妊娠并了解胎囊的位置和大小后,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药物流产。如果胎囊位于子宫的角部或靠近子宫颈的部位,很容易发生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
  2.有些女性不能选择药物流产。比如20岁以下或者40岁以上,有严重的月经紊乱症状,包括心脏病、肝炎、内分泌疾病、血液系统疾病、消化道溃疡、哮喘、青光眼,卵巢囊肿和妇科肿瘤,带环妊娠,既往有药物流产失败史或药物流产后阴道出血时间长。
  3.另外,做过人工流产手术或子宫有疤痕的人,孕后使用黄体酮等保胎药的人也应慎重选择药物流产,这些因素都容易增加药物流产的失败率,导致再次进行清宫手术。也有一些早孕女性在服药后会出现明显的副作用,此时应立即停药,以免药物造成进一步的影响。
  陕西省华都妇产医院温馨提示:以上是哪些女性不能进行药物流产的介绍。早孕女性应避免去没有进行药物流产条件和技术能力的医疗单位。只有严格按照药物流产的要求进行术前诊断、术中观察和术后随访,才能终止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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